【10月16日至19日:本市禁飞“低慢小”航空器】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,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!
1、北京市公安局昨日发布《关于加强第三届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北京地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》,其中明确:自10月16日零时起至10月19日24时期间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,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、娱乐、广告性飞行活动。
2、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、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、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。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(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)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载人气球(热气球)、飞艇、滑翔伞、动力滑翔伞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等12类。
3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也禁止生产、销售、燃放孔明灯。孔明灯系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,且自重较轻,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,一旦掉落到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,极易引发火灾。
4、北京警方表示,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严厉查处打击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和孔明灯违法行为。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,以及非法生产、销售、燃放孔明灯的单位或个人,警方将依照职权依法予以查处。对于触犯刑法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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